“我設想,未來互聯網管理應該會形成一種多模式的‘立體治理結構’,即多種行為體參與(政府、組織、企業)、多層次(國際層面、國家層面、地方層面)、多維度(政治層面、技術層面)的治理。”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副研究員 徐龍第博士
  “只要是美國的公司在最終的‘多邊利益相關方’模式中占據優勢,那麼美國政府就可以天經地義地用美國國內法律去管理這些美國公司,從而實質上繼續保有管理權限。而且,美國政府截至目前仍然沒有說過,美國的NASA、國防部、陸軍研究實驗室也要放棄對e、g、h這三組地理域名服務器的實際管理。”——復旦大學國際關係與公共事務學院講師 沈逸博士
  新聞背景
  日前,美國政府宣佈將放棄對國際互聯網名稱和編號分配公司(ICANN)的管理權。本月23日,在新加坡召開的ICANN大會討論移交方案。
  但美國同時也強調,方案應遵循保持互聯網開放性原則,不會接受“政府或政府間機構主導的解決方案”,即不能將管理權移交給政府組織或聯合國機構。
  美國一直在全球互聯網管理上“大權在握”,如今主動交權,是為什麼?美國真的會放棄全球互聯網的管理權嗎?就這些疑問,本報請來兩位專家解讀。
  本報記者 溫俊華
  背景
  Q&A:
  美國一直在全球互聯網管理上“大權在握”,為什麼主動交權?
  “放權”ICANN更多是政治姿態
  徐龍第:除了去年曝光的“棱鏡門”等大規模監控計劃使美國壓力倍增外,讓美國“放權”的另一個重要因素,是去年6月初第三個聯合國信息安全政府專家組在涉及信息安全的諸多問題上都達成了不少共識和協議,包括承認國際法(特別是《聯合國憲章》)適用於網絡空間,同時表示要加強信任建立措施,並幫助發展中國家提升網絡能力。這對互聯網治理可以說是具有里程碑的意義,將成為今後全球互聯網治理的重要基礎。在此基礎上,有關互聯網治理的各項議題只能往前走,而不能後退。
  其次,近年關於互聯網治理和互聯網安全的會議、論壇非常多,許多國家都要求共享互聯網基礎資源。可以說,國際社會的各種呼聲給美國帶來了不少壓力。
  2012年12月在迪拜召開的國際電信聯盟大會上,發展中國家與以美國為代表的發達國家在信息安全、互聯網管理上的分歧很大,非西方國家的力量崛起且相互聯合的趨勢明顯,美國等西方國家的計劃未能如願。這給美國很大打擊,也令美國意識到發展中國家力量不可忽視。
  最後,ICANN和美國商務部的合約明年將到期,美國可能也想順勢做個姿態,緩解壓力。
  沈逸:美國提出“放棄”對ICANN的管理,更多是表現出一種政治姿態,以輓回在斯諾登披露“棱鏡門”之後對美國形象造成的傷害。為全球所有親美的媒體,提供作為形象修補的材料,“證明”美國無意獨占互聯網,或者在網絡空間追求某種霸權。
  實質
  Q&A:
  美國“放權”到底意味著什麼?美國最後會放棄互聯網管理權嗎?
  網絡安全態勢不會實質改變
  沈逸:“放權”互聯網管理,也被美國設定了一個嚴格的條件:不可以是“主權國家”或者“政府間機構”接手。
  也就是說,不可以交給聯合國或國際電訊聯盟。在這種情況下,美國放棄了商務部對ICANN的直接管理,但只要是美國公司在最終“多邊利益相關方”模式中占據優勢,那麼美國政府就可以天經地義地用美國國內法律去管理這些美國公司,從而實質上繼續保有管理權限。
  而且,美國政府也未說過,NASA、國防部、陸軍研究實驗室也要放棄對e、g、h三組地理域名服務器的實際管理。
  徐龍第:美國決定“放權”對世界來說是好消息,起碼邁開了全球互聯網治理的重要一步。非西方國家可以有更多的參與協商,逐步獲取更多的知情權和發言權。
  當然,美國宣佈“放權”政治意義可能大於安全意義,由於全球13個根服務器有10個在美國,而且美國的信息和網絡技術遠遠領先,發展中國家與發達國家的“數字鴻溝”難以很快彌合,因此,整體的網絡安全態勢短期內不會有實質性的改變。
  無論各國政治上如何博弈,但核心的還是要看誰在技術上勝人一籌。如果各國互聯網技術能更均衡地發展,那麼全球互聯網治理的民主化、合法性將具有更大的實質性意義。
  互聯網管理主體多元化
  前景
  Q&A:
  美國設置了“不能將ICANN管理權移交給政府組織或者聯合國機構”的前提,未來互聯網誰來管?
  徐龍第:從現在到下一次的信息社會世界峰會之前,“誰來管理互聯網”將會成為全球互聯網治理爭論的焦點。“不能將ICANN管理權移交給政府組織或者聯合國機構”,可能只是美國不願交權的一種藉口或策略。
  在發生網絡危機的情況下,網絡安全僅靠一方面的力量恐怕難以維護。互聯網安全企業責無旁貸,政府更要積極協調,廣大網民也要積极參与。
  因此,在“誰來管”的問題上,聯合國和國際電信聯盟的作用是撇不開的。中國、俄羅斯和南非等新興國家都支持聯合國發揮主導作用。從目前的態勢看,未來的互聯網管理可能會逐漸形成一種多模式的“立體治理結構”或“立體治理網絡”,即多種行為體(政府、組織、企業)、多層次(國際層面、國家層面、地方層面)、多維度(法律維度、政治維度、技術維護)的治理模式。
  中國應積极參与對話
  應對
  Q&A:
  在此過程中中國能做什麼?
  徐龍第:我國的互聯網技術水平和美國還有差距,希望得到絕對的網絡安全是不可能,也是不現實的。
  網絡空間互聯互通的特性,也決定任何國家都難以在網絡空間獨善其身。所以,我國可以秉持開放與合作的態度,積极參与討論,爭取更多的話語權和參與權。例如,目前國際上對網絡攻擊、網絡武器、國際法的適用性等關鍵術語尚無共識,我國可積極拋出我們的觀點,明晰我們的需求,逐步引導國際討論的方向和內容,進而維護我國的網絡安全,也為全球互聯網治理貢獻自己的智庫和力量。
  反之,若不能就這些基礎性內容提出有見地的看法,或者不清楚我們的需求所在,那麼將難言獲得話語權和影響力。  (原標題:移交互聯網管理權 美國“秀姿態、設框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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